行政领导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17-06-27 阅读6838次 发布者:本站原创

 

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的教育改革,更好地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跨越式发展,全体行政领导应本着“团结、勤政、廉洁、高效”的原则,落实好下列管理条例:

一、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,全体行政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管理、严密管理、严谨管理,运用智慧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
二、落实行政领导“早碰头”制。凡正常教学时间,全体行政领导如无公事外出,均须于每天早上800按安排分组巡查教职工到岗情况、学生学习情况、校园安全情况、后勤服务等情况,820再到指定地点集中通报、解决巡查时发现的问题,并就学校大事作通报、安排。

三、落实行政干部“坐班制”。凡正常教学时间,全体行政领导必须严守工作岗位,晚上按行政值班表进行值班、巡查,每天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出勤情况。

四、落实好“每周工作计划、总结汇报制”。坚持每周星期一升旗仪式后分处室召开会议,由分管领导安排本周工作,强调服务育人的责任意识;每周五行政办汇总制作《各处室本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》,书面报行政领导阅览,并下发分管的处室。

五、落实好“每周行政会议制”。每周星期五上午930,集中召开行政会。按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前确定会议主题、主要发言人,有针对、有实效地召开行政会。